怎样理性看待当今的有偿补课

在当下,由于社会舆论的引导,大家对有偿补课的印象大都不佳,总认为里面黯淡的色彩太多,特别是里面包含了社会形象比较光明的老师竟和经济利益挂上了钩的成分,更让公众心里不舒服,甚至有些憎恨,以为这样太有损于教师的形象,又亵渎了教育的精神,完全不应如此的,以至于国家一再发文明令禁止。其实在中国日益走向商业化的时代,教育日益走向产业化的时代,有偿补课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大家之所以对它印象不佳,一是因为是以老眼光看待新事物之故;二是因为它的里面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而需要改进。

当今有偿补课的形式不外乎以下四种: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学校假期补课,私人办班补课,个人一对一辅导。

社会培训机构补课说白了就是教育产业化,就是赤裸裸地拿钱买教育。社会培训机构实际上就是一个教育中介机构,其性质和今天满大街的房屋中介并没有什么二样,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场所。

主办者和教育可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教育毕竟是一个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工作,这就要求主办者对当今的中小学教育必须特别地熟悉,所以他们或者是辞职的教育工作者、如教师、校长、教务主任等等,或者就是请不相干的人挑个名儿而在职的教育工作者做实际主持者。

其师资是充裕的,但却不固定的,起码的能保证不缺人手,这些人或者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干脆就是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就是退休教师,或者就是职业教师,但主要以后者为主。因为补课也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活儿,不只是有知识就可以了得的。比如你要辅导一个学生高中物理,那么首先要求你对高中物理课程特别熟悉,其次要求你对这门课程的重点难点熟悉,再其次要求你对这门课程在高考中的考点热点熟悉,最后你还能针对要辅导的对象因地制宜地教学。一句话,这要求你得是一名高中物理老师才行,辅导的才有效果。而其它的人员只能为辅了。而这名高中物理教师还要在学校担课,他要在这培训机构里兼职也只有在业余时间了,如假期,星期六和星期天,甚至是晚上,不过所幸的是,学生要被辅导,基本上也就在这些时间了。

这种补课方式的优点是名正言顺的,合法的,国家不禁止的,缺点就是它的要价太高,一个小时起码要100元到200元,非一般的家庭所能承担,公办老师参与其事也备受争议。我个人的观点是这些老师在业余时间放弃休息,只要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是可以的。毕竟他们是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长挣点辛苦钱以贴补家用,又没有损害谁的利益,怎么说都是合情合理的。

由于当今中国的升学说到底凭的还是考试成绩,所以当今中国的教育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应试教育。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和学生的成绩,无不在学生学习时间上下功夫,初三和高三的毕业班更是如此,不仅在平时的星期六星期天上下功夫,在寒暑假时更是不肯放过。这些时间内的工作显然是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外的,为了补偿这些时间内的老师们辛劳,学校方面的做法一般都是向学生适当地收取一些费用,一般地也就是一节课补给老师10元20元的。而带毕业班的老师们一般地也不是在意这些补偿,他们想的是怎么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把学生的成绩提上去,显然责任心在这里是起主要因素的。这就是所谓的学校补课,可以说多少年来都是如此,好像也没有谁提出过异议。

但近些年来,国家为减轻学生负担,曾一度要求不准补课,但随之又有松动,于是有些学校就又依旧,毕竟升学率才是一个学校生存的根本,其它的学校看到了也不敢放松,就也跟着效仿。但这时一些升学无望的的学生不愿补课,一些家长也不想交那个补课费,于是他们就祭起了国家不准补课这杆大旗,向当地的教育局举报,教育局本来对学校的这一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禁止吧势必要影响本地的升学率,不禁止吧又和国家规定相悖。但接到学生或家长的举报了就不能不管,民一究官就问嘛。于是学生和家长一举报就灵,一灵就要追究相关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时间一长,这学校补课就很有些风声鹤唳之慨。

这一补课行为该不该禁止呢?本人在这里也很难下结论,因为它确实是学校出于负责任的态度而为,且收费低廉,并不以此为目的,和社会培训机构的赤裸裸地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确有霄壤之别,但同时又确实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现在的暑假的假期都比较长,有两个来月的时间,孩子们待在家里写完了暑假作业之后,就要开始疯玩了,按说这本是他们的权力,但家长可就有些不安心,害怕这样不好。一些老师也闲在家里无事,见此机会,就起了办班的念头。于是几个人一合计,找一所空房子就开始收费办班,这就是所谓的私人办班补课。这个班的性质一般不是复习性质的,而是预习性质的,就是讲一些学生新学期要学的课程。

为了扩大生源,增加收入,一些老师做得就有些出格了:会暗示自己的老学生,自己下学期有可能还会教你,那么这新学期的课程有可能就从这所补的课程开始,如你不参加的话,那显然是要吃亏的;更有甚者,还有一个暗示,那就是你如不参加我所所办的这个班的话,我是不高兴的。学生得到这个暗示之后,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学习,就不得不报名参加。而家长们,虽对此不满,但想到自己的孩子下学期有可能还在这个老师手下,也不想为了一点钱就得罪他,毕竟孩子的学习才是首要的。虽如此,但毕竟不满,一有机会肯定会发泄出来。

还有一些家长出于盲目攀比的心理,见别人的孩子去补课了,害怕自己的孩子会因此而学习落后,于是也跟着报了班,显然这是受间接强迫的结果,最终心里也是不满的。

这些教师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一点经济利益变相地逼迫自己的老学生入自己的所办的班,这显然是有悖于师德的,性质有些恶劣,严重有损教师的形象的,故而造成的民愤也是极大的。现在社会上对有偿补课非议最大的,当属这种,国家所禁止的,也当属这种,当然,把有偿补课抹黑的,也就是这种。

显然,这种补课方式是一部分老师为了自己的一点利益,是恶意搅乱了学生的暑假的生活和学习,很有些强奸学生和家长的意志,确实应该严打。

最后一种补课方式就是个人一对一补课,就是家长了解到自己的孩子某一门或两门课程学得不好,由于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就联系一两个老师来针对性地补一补,同时给一些报酬,双方都是出于情愿,我以为这种补课方式绝对无可非议,大家有求有需,谁也不碍嘛。

综上所述,当今的补课方式中除第一种和第四种是正常的之外,第三种是绝对应该禁止的,第二种还是有争议的。所以我认为对当今的有偿补课也不必一棍子打死,而需要理性地对待,区别对待,该支持的支持,该打击的打击,要公众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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