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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9月21日,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立即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暨教育培训会,部署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和“红安县委专题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工作,部署落实下一阶段任务,进一步加强全院扫黑除恶专题培训。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尤其是市院冯新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要仔细领会,认真落实。要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履职尽责,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重点整治。要善于通过提前介入和细致审查等方式,察微析疑,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对于当前的扫黑除恶斗争,要做到非常时期非常对待,红安县检察院已在全市率先试行捕诉监一体化工作,刑检部门对于扫黑除恶案件要尽快办理,绝不允许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调研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肖志飞还传达了“红安县委专题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强调,全院要迅速落实《红安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湖北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对照文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并及时报红安县扫黑办。

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郑满元还传达和领学了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与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黄冈市检察院《关于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工作方案”责任清单》、《红安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湖北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红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公诉部门负责人刘葆枝针对两高一部最近有关司法解释、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近期扫黑除恶斗争文件精神,再次对全院干警进行扫黑除恶斗争专题培训,深入浅出的讲解了黑恶势力的司法认定、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等问题。

文:郑满元 秦岭

图:叶竹君

编辑:江玉卉

审核: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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