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全家

■夏耘

《文汇读书周报》2018年6月11日载贾鹏涛《陈寅恪由桂赴燕京任教旅费出处》(下简称“贾文”),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民国卅二年(1943)陈寅恪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一通佚函(下简称“陈函”),考证出其自桂林广西大学赴成都燕京大学任教所需旅费由来,披沙沥金,索隐钩沉,呈现历史细微之处,以弥补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及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下简称“卞谱”)所忽略者,读来令人受益。不过,贾文所述陈寅恪为部聘教授一节,尚有需进一步厘清之处。

贾文指出:“此次旅途费用之所以由高等教育司拨付,盖因是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指令,国立西南大学陈寅恪等八人被聘为部聘教授。基于此,陈寅恪先生旅途费用由高教司拨付才合情合理。”其内“是年”两字,据上下文,为民国卅二年。

然据民国卅一年(1942)八月廿七日中央社讯《教部发表部聘教授人选》:“共三十名,并为崇奖师道起见,特于本年教师节发表,其在后方各院校任教或已来后方之各部聘教授姓名,探志如下:杨树达、黎锦熙(中国文学),陈寅恪、萧一山(史学),汤用彤(哲学),吴宓(英国文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民国卅一年分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4页),则陈寅恪被任为部聘教授在民国卅一年,非卅二年。

且据同时人之记载,亦可证实。诸如《吴宓日记》民国卅一年八月廿九日载“知宓被任为西洋文学部聘教授,此固不足荣,然得与陈寅恪(历史)、汤用彤(哲学)两兄齐列,实宓之大幸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8册,第369页),又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民国卅一年八月廿九日载“教育部聘教授名单发表,余与焉。陈寅恪、吴宓、吴有训、庄前鼎,皆清华同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88页)。因此,贾文所述民国卅二年说不实。

至于贾文所以致误,盖节取卞谱之文字不当,继而有所曲解。卞谱民国卅二年载“八月十二日,教育部指令,国立西南大学陈寅恪等八员,本年度均已核聘为部聘教授,毋庸荐选”(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15页),此处“年度”乃就教育年度而言,犹言“学年度”,而非贾文所认为之一般年度,故卞谱谓“本年度”即民国卅一年度(1942—1943),此据民国卅二年六月十九日中央社讯《部聘教授额数增加》,“教育部本学年度所聘部聘教授业经于上年教师节,先将在后方及国外之人选发表”(《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民国卅二年分册,第770—771页)可证。《设置部聘教授办法》第五条载“部聘教授任期五年”(《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民国卅一年分册,第997页),故而“兹该部下学年度拟再增聘十五人”,“已于四月间令知国立各院校及具有全国性之学术团体,依照原办法遴荐合格人选”(《部聘教授额数增加》第772页)。陈寅恪为首批部聘教授,次批“毋庸荐选”。

另,《部聘教授服务细则》第七条载“部聘教授因调动服务地点所需旅费准由所调往学校列报”(《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民国卅一年分册,第998页),则陈寅恪自桂林赴成都所需旅费应由燕京大学列报。然陈函谓“寅恪赴成都燕京大学任教旅费一万元由广西大学转给,无任铭感。现寅恪不日启程而旅费尚未汇到,故与广西大学商洽,即由该大学先行垫付,已出具收据交该大学矣”,文内“由广西大学转给”并未说明旅费款项由来,是教育部还是燕京大学拨付?留存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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