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11月29日消息,振华建工(872238)发包方未付清全部款项,且存在土地被银行抵押等事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方因另外两起诉讼案件,被查封1.7亿元的资产。

2015年7月18日,振华建工与苏州江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辉船舶”)通过招投标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江辉船舶将其新建厂区项目工程总包给振华建工施工,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1日,合同总价为4125万元。

合同签订后,因江辉船舶原因,其中一部分工程到2016年9月25日才开具开工报告。因此,双方在施工许可证中变更了建筑面积等,工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0日竣工。

之后,振华建工按约施工,并在2017年11月30日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向江辉船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与太仓市质监站沟通发现,江辉船舶自行发包项目未完成施工及验收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

次日,振华建工向江辉船舶发出工程联系单,要求按约支付工程款,之后江辉船舶未能及时付款。

今年1月,振华建工各项单体工程验收合格。5月,江辉船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备案。5月28日,振华建工提交竣工结算报价书,除去已支付部分,尚有3255万元未支付。

振华建工多次催讨未果,且发现江辉船舶土地被银行质押,并因有其他债务被另外两家公司起诉,查封江辉船舶1.7亿元的资产。振华建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振华建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江辉船舶支付工程欠款3255万元及利息,如未能支付工程款,请求对新建厂区羡慕工程拍卖等所得价款振华建工有限受偿。

振华建工表示,本诉讼案件正在受理中,暂无法估计对经营和财务的影响,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建华建工目前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等工程施工服务,并提供后续维保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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