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11月28日上午,阳宗海南岸阳宗镇烟雨村,60万尾鲢鳙鱼苗放流进阳宗海。“现在投放下去的鱼苗,按惯例推算,明年能长到两斤左右。”参加增殖放流活动的周边渔民告诉记者。

此次是自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成立以来,连续第十年开展的冬季增殖放流活动。另外,每年夏季也开展一次。至今,通过增殖放流已累计向阳宗海投入各类土著鱼苗超过500万尾。

通过连续多年来开展增殖放流,使得阳宗海渔业种群结构、渔业资源量得到初步恢复。据阳宗海管理所测算,目前阳宗海流域内鱼类种类超过30种,增产约1000万吨。阳宗海水域生态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增殖放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今年,阳宗海水质已持续稳定在Ⅲ类。

记者了解到,阳宗海仍继续实施禁捕。仅在每年开湖两个月,允许捕捞银鱼。阳宗海管理所综合执法队队长王煜介绍,银鱼属外来物种,周期性死亡还会对阳宗海水体造成污染,因此阳宗海管委会决定实施控制性捕捞。“近几年银鱼的产量也在明显下降。”王煜进一步解释到:“增殖放流增加了鲢鳙鱼、元江鲤等本土鱼种数量,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银鱼的生长繁殖。”

在阳宗海实施禁捕期间,阳宗海管理所将不断加大巡查力度。28日当天,还现场销毁了巡查发现违捕行为收缴的大网50张、小渔网40张、银鱼网12张、地笼201个、捕鱼器2套和小船2只。

新闻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阳宗海保护条例》规定:“使用禁用的捕捞设施、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的,没收违法所得及水产品,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采捞对净化水质有益的水草和其他水生动植物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洁

责编:王建宇 一审:周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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