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频传!我省法院系统这两个集体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近日,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的通知》,福建法院系统两家单位获此殊荣,快来看看他们是谁!
他们究竟做了哪些努力和探索
能获得此项全国荣誉?
小编这就带你来看看 ↓↓↓
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一
创新审判机制,整合司法资源
成立专门机构。经永安市编委批复,永安法院少年庭更名为“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统一归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和婚姻家庭案件,青少年维权工作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推行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推行家事审判”三项制度“,即:审前“财产申报”制度、审中“离婚冷静期”制度、审后裁判文书“柔性论理”制度,使大多数家事案件调解结案。
二
创新联动机制,形成综治合力
健全联动机制。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先后与永安市委政法委、妇联、关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涉少、涉妇、涉老维权工作方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综治合力。
整合联动平台。升级改造“永安市少年与家事审判联动中心”,设立少年家事审判圆桌法庭、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与心理解压室、青少年与婚姻家庭教育基地, 将审判实践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预防、教育、引导、启迪”功能。
永安市少年与家事审判联动中心
基地建设以来,新南门小学、一中附属中学、巴溪湾小学等多批师生先后到永安法院开展“法治夏令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备受师生好评。
师生参观学习
三
创新维权机制,注重人文关怀
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研究。试行“考察确定刑”制度改革,对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未成年罪犯,宣告一个最高刑期及相应的考察期,待考察期满后(减刑、假释前),根据其悔罪、服刑表现等情况,再裁定最终刑期,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收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打击预防家庭暴力。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1+N“维权模式;在永安市妇联设立”反家暴“联系点和投诉信箱;在派出所设立”反家暴“报警点;在永安市五一村开展“零家暴” 试点村建设,举办反家暴知识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抵制家庭暴力。
建立涉法困境儿童联动救助机制。推动永安市联合行文建立涉法困境儿童救助机制。与永安市关工委、检察院、民政局先后到三明市角声华恩儿童村、永安市儿童福利院慰问两名困境儿童并带两名儿童到建阳监狱开展亲情会见活动。两名困境儿童现在学习生活情况良好。6月7日,中央电视台到永安法院采访涉法困境儿童救助机制情况。
联动救助两名涉法困境儿童
四
创新审判机制,整合司法资源
庭前社会调查。委托永安市司法局、关工委、教育局等对失足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社会诱因、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庭前调查,便于法院在审理中因势利导。
审中心理疏导。对存在人格障碍、心理创伤的失足青少年、性侵对象、家暴受害者等当事人,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判后帮教回访。选配多名党员法官与失足青少年开展“1+1结对子”活动,利用”六一“、中秋等特殊时节,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留守儿童等五类特殊人群进行回访帮教。
庭前调查
回访帮教
心理疏导
五
创新教育机制,营造法治环境
创建“无讼校园”。2018年以来,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结合“综治宣传月”、创建“平安校园” 等活动,应邀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预防违法犯罪、校园安全等主题开展法制讲座8场。
法官到各校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
加强法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庭审旁听、“法院开放日”等活动25次,举办道德讲堂和文明学校讲座8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0多人次。
旁听庭审
人大代表视察
接受法律咨询
”反家暴“普法宣传
福鼎法院家事审判庭
01
坚持一个方针原则
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失足少年经挽救参与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02
打造二个审判场所
根据少年家事案件的特殊性,设立主题为“不忘初心”的少年圆桌法庭,各诉讼参与人围桌而坐,以减少未成年犯的恐惧以及抵触心理;设立温馨舒适的心理咨询室,与福鼎市精神病院、福鼎市医院共建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协作机制,聘请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参与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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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总结三步工作方法
家事审判庭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摸索出一套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的三步工作法。“察”,不仅“察”案,更“察”情。对于所有涉少刑事案件,通过家事调查员的调查报告掌握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再深挖犯罪根源,强化庭审教育功能。“活”,即针对涉少案件的特殊性,注重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和调解方法。根据不同案件情形选择不同办案场所。“导”,即在案件判决前后,做好未成年人思想疏导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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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落实四项保护举措
严格落实“四优先”未成年人保护举措。
一是优先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二是优先落实指定辩护人和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制度;三是优先考虑判处非监禁刑;四是优先开展回访帮教普法。
05
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家事案件子女档案登记制度。专门出台《家事案件子女档案登记制度》,对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未成年人建档造册,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及谈心,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二是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一批具备一定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家事调查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综合,并向本院提交调查报告或陈述调查意见。
三是建立家事调解员制度。聘请一批具备一定社会、人文、法律、教育、心理、婚姻家庭方面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儿童工作,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帮助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四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通过犯罪记录封存,最大限度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
五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成长建议书制度。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对已年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因实施触犯我国刑法行为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发放未成年人犯罪成长建议书,内容包括法律释明,分析实施犯罪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今后努力改造的方向、措施,家长在教育中应扮演的角色等。
青少年维权工作任重道远
福建法院将继续加强司法保护
打造特色维权品牌
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不懈努力!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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