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47 岁的张萍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由丈夫和儿子帮她按摩手脚。由于喉部动过手术,张萍说起话仍然很艰难,但记者走近床边时,她还是挤出了一个笑容。

" 这里待着太贵了,我很想回家。" 张萍用微弱的声音对记者说。

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出院后,张萍和家人一直蜗居在海珠区的一个小旅馆。躺在不足 20 平方米的客房中,小窗外的高楼是张萍唯一能看到的风景。

张萍的儿子张立清(化名)告诉记者,他和父亲每天要花 2 个小时帮母亲按摩身体,以防止肌肉坏死。" 比起刚入院那会,母亲的身体已经好很多了,不过头部以下仍然动弹不得,身上还插着排尿管,进食也只能吃流质食物。"

为了照顾母亲,张立清和父亲这几个月来都没有工作,靠着以前的积蓄和亲友的借款过活,亲人的病痛和沉重的债务让两个男人步履有些沉重,脸上难见笑容。

" 光治疗费用我们花了 30 万元,还不包括一家人在广州的食宿费。" 张立清说,他已经放弃了在武汉的工作,打算等拿到母亲的伤残鉴定书后,就举家搬回湖北天门。" 父亲的年纪也大了,母亲至少需要两个人照顾,家里只能靠我了。" 这个 24 岁的小伙子摇了摇头," 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2018 年 4 月 15 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街发生了一起诡异的 " 坠狗砸人 " 事件。47 岁的湖北人张萍路经北禺街时,被一只从天而降的大狗砸中,自此高位截瘫,卧床不起。而迄今为止,狗主人的身份仍不得而知,那条肇事的白狗也再也不见踪影。

然而不论怎样,这条砸下来的狗彻底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

诉讼:一个可能没有赢家的结局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张萍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在狗主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张萍可以将厂房的所有房东和租客一起起诉。

" 狗不属于物品。" 11 月 23 日上午,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被告方多次抛出如此观点。有被告方认为,由于狗属于活物,有自己的行为能力,不应按照物品对人所造成的伤害来看待。

而在原告方律师看来,狗在平地咬人或冲撞时,已有明确的法律条规进行判罚。而当狗成为高空坠物时,则应该依靠常识和法理来判断狗是否为一种 " 物品 "。庭审现场,双方对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 怎么可能是野狗?" 当记者转达毕先生的观点时,电话另一头的张立清明显有些激动,他不相信毕先生的说辞。然而目前来看,张萍一家没有有关狗主人的关键证据:天台上的小笼子、有街坊称曾经看过这条狗 …… 这些带有猜测意味的细节无法作为法庭上的证词。张立清也知道这场官司也许会 " 冤枉好人 ",但是对于已经倾尽所有的家庭来说,他们已无路可退。

" 如果能够找到狗主人,这件事情早就解决了,又何必在这纠缠!" 对于这场平白惹上的官司,毕先生有些不忿,开始向记者抱怨起部分养狗人的不道德,他建议政府应该严格控犬,发现了要从重处罚。

一家人的幸福因此破碎,一整楼的租户和房东也深陷纠纷,而真相仍然迷雾重重。这场因狗而起的纠纷,正走向可能没有赢家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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