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取债务,李某、刘某等9人采取强行扣押、殴打、体罚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7小时。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刘某等9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8月8日18时许,李某因债务问题,打电话找来朋友王某、刘某等8人帮忙讨债。几人将被害人杨某从西宁市城中区家中带至某商区负一层,要求杨某写下10000元欠条,其中7000元为欠款,3000元为补偿,并让杨某立即打电话筹钱。因为杨某在李某要求的时间内未筹到钱,所以,李某又要求杨某写下15000元欠条,并写明次日归还,如不归还每日赔偿8000元,逐日递增。李某、刘某等9人还殴打、恐吓、体罚杨某,非法拘禁达7小时。

检察官提醒,非法拘禁不是索债、维护权利的正当途径。必须正视索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当发生纠纷时,应采取协商、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暴力等非法方式对债务人施压催款,采取过激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否则不但要不回欠款,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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