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环两部门联合行动 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零容忍”

4月3日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深层次精准技防,不遗余力

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协作配合,发挥各自搭建平台优势、互通有无,提高合成作战效能。充分运用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天眼”视频监控系统、“12369”环保投诉举报电话、“110”报警电话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拓展线索搜集渠道,及时发现并锁定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实施精准有效打击。

全时段不间断巡查,不留空隙

不等不靠,主动出击,4月1日起先行组织开展巡查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全时段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厅抽调省本级执法人员,派出8个暗查组,24小时不间断监督抽查,巡回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坚决做到发现、处置、处罚、问责四个“全覆盖”。

大力度严厉打击,不讲条件

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严厉处罚;对因农业经营主体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严厉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等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打击,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全方位监督曝光,形成震慑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与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工作,要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支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曝光,切实形成强烈震慑,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对群众提供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重要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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