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常常被称作“金大侠”,古龙、梁羽生、温瑞安等同行似乎无此雅号(古龙有“古巨侠”之称,巨侠二字,未免有些戏谑性质)。想来不仅因为,武侠小说家中,金庸成就最高,完全当得起一个“大”字;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原由:他定义并发扬了“大侠”的内涵。其代表作《神雕侠侣》第二十回,名曰“侠之大者”,其中郭靖教导杨过,引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一语,一举成为武侠世界的精神纲领。后来者对侠客精神的探究,莫不进退于这八字的光芒或阴影之下。

不过,喊出了“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金庸,一生行事,几乎与侠无关。他的本性,介于士与商之间,甚至后者成色更重,并无多少侠气——相形之下,古龙身上反而有点久违的侠气;金庸所处地域与时代,更与侠气无缘,反而在禁锢、销蚀侠气,残存的几根侠骨,在权力与资本的双重夹击之下,早已断折殆尽。说白了,既非其人,亦不逢时,那一声“金大侠”,只可视为借花献佛的恭维或逢场作戏的客套,倘若当了真,则有碍于我们认知金庸的真实面目。

有时我们容易在作者与作品之间建立一种粗暴的关系,譬如以为武侠小说作者必定一身侠气,必定精通武术等。有人读罢金庸小说,写信向他讨教武功,这近乎走火入魔。事实上,武侠小说的风格并非现实主义,而是超现实主义或魔幻现实主义,最需要的是想象力,作者精通武术固然重要,不通武术亦无大碍,也许更有助于打破规矩,激发想象。至于侠气,更是无关紧要,在我看来,小说家不妨世故一些、阴暗一些,道德感过于强烈的人反倒不适合来写小说。

此外还要注意,侠客文化与侠客乃是两码事,前者之兴盛并不对应后者之风行,甚至相反,一个武侠小说风靡的时代,极有可能是一个侠气沦丧的时代,所谓缺什么补什么,不难想见,假如人世间侠气激荡,何必借用小说幻想行侠仗义呢。

由此再来说金庸。刘远举先生认为,金庸的成功有三个时代背景:识字率提升、报纸普及、电视兴起。我的总结更宏大一些:金庸的成功是商业文明与市民文化的成功。他写武侠小说是商业行为(在他所创办的《明报》常年连载,以招揽读者,刺激销量,有些读者购买《明报》,即为追他的武侠小说),武侠小说的流行,无论出版还是拍成影视剧,同样是商业行为。说白了,金庸成功的要素是商业,而非其他。

把金庸与商业挂钩,在他身上贴以商人的标签,我不认为是一种贬斥。日常之中,对商人的贬低,对侠客的抬高,堪称两大认知误区,流毒既深且广。实则商人对世界的贡献远远大于侠客,商业文明对社会的推动远远大于侠客文化。侠客与侠客文化都是标准的双刃剑,作为凶器,只能不得已而用之。

金庸是商人,却也不仅是商人,更精确的说法,可借用一个老词,叫“士魂商才”。前些天我的师兄叶子民大律师曾引用这四个字,论证律师的成功之道:士魂即知识人的头脑,商才即商人的身手,对律师而言,前者是安身立命的根基,后者是翻天覆地的手段,缺乏任何一项,断难走上大道。这个说法,不仅适用于做律师,还适用于做媒体。拿金庸创办《明报》来说,如果没有士魂,报纸则无立场,如果没有商才,报纸则无活路。

相比武侠小说,《明报》的经营更能呈现金庸在士与商之间的纵横与纠结。这家报纸的定位,本是市井小报,以赚钱为第一义,各种娱乐八卦、情色暴力新闻,只要吸引眼球,一概照登不误,这是商的一面。另一面,金庸宣称《明报》“站在中国人的爱国立场”,“凡是有利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赞扬之,有害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反对之。如果国家的利益和老百姓的利益发生矛盾之时,我们以老百姓为重。”这则是士的一面,甚至有些“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意思。

1962年5月的大逃港事件,乃是《明报》的转折点。对于大陆逃港的难民潮,香港当局严禁报道,唯有《明报》逆流而上,主动介入,一时名动全城,洛阳纸贵。两年后金庸写作社论回顾此事,慨然道:“我们明知这会得罪许多朋友,会使得我们以后一生的日子很不平安,会使我们负上许许多多的罪名。

然而,《明报》刊登过许多武侠小说,我们赞扬坚持正义的心灵,难道在说了许多年风凉话之后,当自己遇到危机的时候,就去做卑鄙无耻的小人么?”(1964年12月8日)这番话慷慨激昂,掷地有声。不过此事并不像他说得那么堂皇,背后另有隐情。他原本与当局同一态度,拒绝刊发记者去边境采访难民的稿件,丝毫不顾他们的抱怨和哭诉,直至采访部主任雷炜坡和记者陈非这两员大将据理力争,甚至以辞职相逼,他才无奈点头。这么说倒也不是要谴责金庸,而是试图指出他的两面性,以及他在士与商之间的困境。

大体而言,金庸一生,有时是商,有时是士,唯独不是侠。作为士的他可比国士,虽也在为国为民,还是不能与侠等同。国士不论是否居庙堂之高,都是庙堂的同构者,侠则处江湖之远,与庙堂遥遥相对。江湖之为江湖,正表现为对庙堂的反叛、挑战与独立。这正可以回答,为什么金庸写罢《鹿鼎记》,决然宣布封笔。

这背后,关乎金庸对侠的态度。如果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编织了一条关于侠的精神谱系,其表现形式则非直线,而是弧线,弧顶即“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简单说来,陈家洛、袁承志代表“侠之始”(尽管陈家洛更像知识人),郭靖、杨过、张无忌代表“侠之大”,萧峰、令狐冲代表“侠之疑”(他们已经在拷问、解构侠的形象),韦小宝代表“侠之终”(韦小宝已经不是侠客,而是流氓,当庙堂与江湖的二元关系被消解,不消说侠客,连流氓都无处可逃,只能诈死了局)。

说到最后,还得回到“大侠”的称号。我之所以纠缠于此,除了因为金庸本身并无侠气,他也不想当大侠,更是因为,以此来论断金庸,不但错位,而且褊狭。他的大,不是侠之大,而是商人之大,报人之大,作家之大,这三个界面,才是他的功业,他的光辉。再说远一点,他的大,还表现为大事不惑,大节不亏。能有这等道行的人,百年以来寥寥无几,知识界如胡适,商界如李嘉诚,他则是驰骋于这二界之间的一个典型。

在这个秋叶飘零的季节,九十四岁的他离开了人间。有人引用杨过的台词代为告别:“今番良晤,豪兴不浅,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杯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我却以为,他更愿意像泛舟五湖的范蠡那样,握住西施的手道:“咱们换上庶民的衣衫,我和你到太湖划船去,再也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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