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阳警方凭借巴掌大车辆碎片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湖南日报11月2日讯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凭着一块手掌大的车辆碎片,仅用1天时间就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为逝者讨回了公道。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现场留下的黑色碎片

10月26日凌晨4时30分左右,110接到报警称107国道雁城物流公司附近发现一具女尸,石鼓区金源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勘查。经勘查,现场除了一具女尸,还有一块巴掌大的黑色塑料碎片和一块铁片。

10月30日,金源派出所经过大量调查,认为死者是被车辆撞死而非他人杀害,于是将案件移交至石鼓区交警大队。

石鼓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经过案情分析,认为现场遗留的黑色塑料碎片应该是事故车辆所留下的,通过走访附近的4S店和修理厂,认定肇事车辆为开瑞牌面包车。随即交警对周围的监控进行调取,终于发现了疑似肇事车辆,但由于案发时是凌晨,很多监控无法看清牌照。随后交警又通过监控反向追踪,查了十多个监控摄像头,终于在市华新开发区域内的一个监控确认了该车牌照为湘DH**X。经查,该车辆已经有4年未年检,也未购买保险。

司机邓某在接到交警电话后,于10月31日向金源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司机交待,10月26日凌晨2时许,他从衡阳市松木塘出发到西园蔬菜批发市场购入100余斤蔬菜,3时左右返回松木塘,在107国道江铃4S店路段发现前面10米左右有一团黑影,虽然当时踩了刹车但还是撞上了死者。随后邓某并没有停车报警,而是开车逃逸。交警初步认定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司机邓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石鼓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卜江告诉记者,交通肇事逃逸的,负全部责任;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不但会终生禁驾,还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切勿逃逸。

(湖南日报通讯员陈建铁记者徐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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