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张晨 马超) 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跃钢宣布省委关于孙洪山、邱水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出席并讲话。

近日,中央决定提名孙洪山同志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邱水平同志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根据中央提名,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孙洪山同志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邱水平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据官方简历,孙洪山出生于1968年1月,现年50岁。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后成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的一名科员。此后除2000年至2001年曾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办公室、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外,孙洪山一直在司法系统工作,迄今已有27年。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学学士,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1986.09—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 在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0.03—2001.10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办公室、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其间:2001.01—2001.10 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其间:2002.05—2004.12黑龙江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3.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12—2016.09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

2016.09—2018.0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其间:2016.06— 2016.10担任中央第十轮巡视组副组长,2014.09—2017.06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8.02—2018.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正厅级)

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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