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田地的电线杆和机井问题一直未解决报警求助,

却趁着酒劲暴力阻碍处警的人民警察执行公务......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周某某提起公诉。

临潼检察|酒后报警解决小纠纷 撕扯殴打民警触刑律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11日16时许,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某村村民姜某某、周某某饮酒后,因自家电线杆和机井纠纷报警。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雨金派出所两名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姜某某多次辱骂推搡民警,并用手殴打民警。周某某亦多次抢夺民警执法记录仪,随意辱骂撕扯民警。致两名民警全身多处抓伤。后增援民警到达现场,民警依法传唤姜某某、周某某,周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即强制传唤周某某,后姜某某、周某某被强制带回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周某某明知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仍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构成妨害公务罪。该二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临潼检察|酒后报警解决小纠纷 撕扯殴打民警触刑律

临检君来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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