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死囚一般是不会立即执行的,必须缓刑至”秋后问斩“,这是为什么呢?其原因有二。

  一

  古人认为,秋季对应五行中的“金”,金的本性冰冷,同时秋季时期,除金旺、水相外,土休,火囚,木死。从五行中讲这时生命沉寂,一年四季中生命力最低,而且金代表用于砍伐的工具,是破坏的代表。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而且秋冬断狱、行刑,不误农时。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学大师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理论成了当时政治和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反天意,会招致灾祸,受到上天惩罚。于是,“秋冬行刑”被载入典籍,成为一项法令而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灭亡。

  二

  古代死刑犯被判死刑之后通常都会要求“秋后”集中处死,亦会事先公告,这样做就是考虑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方便前往观看,起到“示警”的作用。在古剧中,我们也会看到地方官号召和强迫民众前往观看行刑场面的镜头。

  “秋后问斩”的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秋官》要求刑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到汉朝时,“秋后问斩”已经成了一项固定的法令。据《汉书》记载,在公元前125至公元前120年的几年间,官府所采取的严厉的法律手段取得明显的效果,以至于“年终之时,鸡不鸣,狗不吠,没有一个盗贼”;而等到春季来临,官府停刑,犯罪活动日益增加,官员们疲于奔命,一位官员跺脚叹息:“如果冬季再延长一个月,我们决不会如此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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