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优化服务,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印发《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这意味着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通知》指出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同时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通知》里强调各级要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中学历、学位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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