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滨州

滨州惠民县凤*城小区的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在小区内的地上路面上划了一些车位,然后向业主售卖。如果没有买车位,不让进小区!另外,业主有买车位的,还要缴纳车位管理费。该小区也没有设置地下停车位,不知道为何!现在的问题是,小区只要入住,小区的公共地面就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或物业如果想出售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表决同意。这种的案例不是没有,没有地下停车位的小区会面临一个问题:即便是买了地上停车位的业主,以后也会面临无处停车的可能性,因为这个停车位的合法性并不会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而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也应该公开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跟业主协调,以后小区成立了业委员,矛盾更大!

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和小区绿化,以及楼房下面的架空层都是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因为这些都是算在业主房子公推面积里的,除了全体业主,物业是没有使用支配权的。小区内的车位权属到底是谁的?一般情况下,在小区建设完成后,随着房屋的出售,土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地上停车位作为小区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

业主们对这种售卖的合法合规性产生怀疑。更多的业主认为,当初开发商和规划局在小区设计上的不合理不应该由业主买单!对此,小区的业主除了对开发商抵制之外,目前还向住建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仍没有得到有理有据的回复,业主们准备再向该部门进行询问,一定要把这个事搞清楚,不然以后会越来越麻烦!物业坚称自己是正常的车位买卖,业主认为售卖地上车位不合法,目前也许只能由住建局、规划局出面才行了......

据了解,惠民县凤*城小区目前只有一期的业主在上年年底的时候入住,二期、三期还在装修中。买了地上车位的业主称,根本就没有购买合同,只是该物业自己单方出具的一张证明的纸,本身售卖地上车位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那么,这种的证明又合不合法呢?令人担忧!在地上车位有没确定合法性的前提下,车位管理费又是什么呢?

业主:我们只想要个公平的说法!

对于此事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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