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收到了一些学员问的问题:

1.公司购买的理财保本产品取得的收入快500万元了,但是公司没有其他任何业务,仅仅这样的业务,想知道如果超过500万元,是否会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是一年只能开500万的票吗?如果超过五百万就立刻升为一般纳税人,那超过的是不是需要补交税费?

对于成功财税的学员提交的这些问题,我相信也会困扰着其他财税人员和老板,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又该怎们去处理呢?

今天小编带大家解答一下,在不同情况下,关于认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什么条件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超过500万元吗?

首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年内开票500万元销售额的发票,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作为正常的纳税人,发生正常的经营业务,按照税法的相关规范开具增值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内,金额并没有任何限制。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会核定纳税人的“票量”和票面限额,只是变相限制了一定时期纳税人的开票金额。但是,纳税人依据真实的经济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量和票面均不受限制。

最后,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之一,在计税方法上,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一点除计税方法不同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外,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到经济法律关系的规范,与其他纳税人没有区别。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突出的是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开票金额上不封顶,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开具500万元销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足为奇了。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开票超过500万,就一定要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回答:不是!

对于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本身企业的规模其实不算大,但是税改之后,能让企业更多的享受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政策,这一政策推出之后,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利用税改带来的福利,企业资金链的压力减小,将其更多的投入到研发生产中去,业务量逐渐增涨,随之带来年销售额增长,稍微不注意就会触发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然而,也将失去简易计税政策的带来的税收优惠。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主体,因受到种种限制,转为一般人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不同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1.按照政策规定拓展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其他个人——自然人

《增值税条例》首先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实施细则》进一步将个人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根据上述推理,其他个人即使超过规定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标准,但是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也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所以,自然人一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文章开始的那两个问题,自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超过部分是不需要补税的,只是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开具就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条件

条件一:

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该申请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二: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总结: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正常的经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发票没有限制,另一方面,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累计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将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总体来看,受时间限制,受行业限制,受销售额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开500万元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并不是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主体受这个数字影响强制性转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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