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日前,云南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云南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充当“保护伞”!这个云南公安干部的犯罪细节曝光……

此前,该案由云南省曲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刚,何许人也?

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后勤处副处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警卫处副处长、装备财务科科长、警卫处处长,到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再到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防线逐渐被击破。

去年10月中旬,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原副局长杨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函询之后仍不收敛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

记者发现,4月12日,云南日报以《德宏清除“腐败瘤” 亮剑“保护伞”》为题,刊发杨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细节。

“早在2015年8月,州纪委就对杨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17年9月、2018年2月分别对他进行函询。”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组织对杨刚进行初核函询时,他不仅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还一再保证自己没有问题。

经查,杨刚在函询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指使他人作伪证,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甚至掩盖其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

办案人员迎难而上,杨刚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杨刚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其在担任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涉案人员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建房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且涉嫌犯罪。

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充当涉黑涉恶人员的“保护伞”

德宏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杨刚自己收受贿赂尚不满足,还长期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安排家人亲属参与商人经营合伙分利润,甚至还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

根据问题线索,德宏州纪委监委立即精准发力、深挖严查。

“为涉黑涉恶人员在境外开设经营赌场提供帮助,放松查缉非法出境赌博人员工作力度,帮助涉黑涉恶人员逃避处罚、解冻账本和银行账户……”2010年至2018年,杨刚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木材走私等案件中,为多名涉嫌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并收受贿赂。

办案人员说,杨刚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

“杨刚明知自己手握重权,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图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却还是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寻租,对干部、商人的‘围猎’甘之如饴,心甘情愿成为‘温水青蛙’,沦为别人的‘瓮中之鳖’。在金钱利诱下,杨刚执法犯法,助纣为虐,与一些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上演了一幕幕践踏法律的闹剧。”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在杨刚落马4个月后,他的同事,即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今年2月的最后一天被宣布落马。

4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通讯员文章称,深挖彻查 “关系网”“保护伞”。其中,提及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正是得益于州纪委监委对正在查办的重要案件开展专项排查,主动从案件中查找利益关联,“摸瓜捋藤”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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