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8日丨新华汇富金融(00188.HK)公布,于2020年4月8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汇富保理与客户A订立保理协议三,据此,汇富保理同意以保理本金额为人民币726.15万元的非循环融资为客户A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于同日,客户A的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何银欢提供以汇富保理为受益人的个人担保,据此,彼不可撤回地担保客户A履行于保理协议三项下的所有责任。

  于订立保理协议三前,汇富保理于2019年10月16日及2020年2月2日与客户A订立保理协议一及保理协议二,据此,汇富保理同意以保理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44.4万元及人民币722.2万元之非循环融资为客户A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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