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的贴现行为主要是源于持有人的资金回笼需要。承兑汇票持有人在票据还未到期时,想收回款项,于是将未到期的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

目前我国有关票据的贴现业务主要分为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三类,下面简单来说一下这三者间有什么不同。

票据贴现是企业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转贴现是指办理贴现的银行将其贴进的未到期票据,再向其他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贴进承兑汇票的银行如果资金并不短缺,一般都会将贴现的汇票持有到期,只有在汇票到期之前需要资金时才会办理转贴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上,银行承兑汇票允许被多次转贴现,以保证资金运作的灵活性和良好的收益性。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为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进行货款支付,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签发的、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的债务凭据。

在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购货方到期确能偿还债务,这种债务凭据须经购货方的开户银行予以承兑,即由其开户银行承诺,若票据到期但该客户因故无力偿还该债务,则由该银行出资予以代偿。

弄清了它们的含义就弄清楚了它们的区别,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本质,虽然都是将未到期承兑汇票,通过转让以获取资金,但对象上还是有一定差异。

从事这三种业务的双方分别是:贴现是银行对企业,转贴现是银行对银行,再贴现则是银行对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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