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公安局张洪派出所全体民警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积极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主动出击,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3月19日早晨7时许,接110指令在张洪镇秦家村发生打架事件,接警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值班民警及时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得知,秦某群和文某玲系邻居关系,两人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撕扯,致使文某玲摔倒在地左脚受伤骨折,民警及时拨打120对文某玲进行救治,将秦某群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3月30日,民警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潘某熙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妻子文某玲的所有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秦某群拒不承担对方所有费用,声称对方也有过错自己不可能全部承担,调解宣告失败。

办案民警将详情汇报所领导后,所长张兆煦组织民警就该案的调解方案进行重新梳理,一是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二是寻求双方家属开展工作。办案民警多次找寻当事人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通过当事人家属对二人进行劝导。4月8日,在张兆煦所长的组织下,办案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再次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办案民警长达2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地劝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在治安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由秦某群一次性赔偿文某玲医疗费及后续复查等费用共计27000元整。

在张洪所民警的调解下,秦某群和潘某熙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打架案件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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