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三关楼广场处,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活动中,交警大队联合城市综合执法局,在三关楼广场摆放咨询台、悬挂横幅,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咨询。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耐心地讲解和宣传《条例》中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呼吁广大群众告别陋习,学习并自觉遵守条例,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同时,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民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讲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非法安装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秋冬季节雨雾天气行车注意事项,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