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9时,四子王旗交管大队在“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四子王旗交管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乌兰花到活福滩路设卡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缓慢,驾驶人面色异常,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还未走到跟前,驾驶人掉头就跑,被前面的民警将其拦截,一股浓烈的酒气便扑鼻而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人满脸通红,说话吞吞吐吐,什么也拿不出来,不承认自己喝酒。民警将驾驶员郭某某带回大队,路上在与其交谈时,经民警普法教育,郭某某才承认自己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民警对其进行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事后,郭某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遵法守规,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郭某实施罚款3400元的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