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落实《韶关市关于加强全市加油站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县中心城区各加油站要严格落实不给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工作措施。

关于落实《韶关市关于加强全市加油站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中心城区各加油站:

为落实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韶关市关于加强全市加油站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韶发改能源〔2020〕10号)及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乳源瑶族自治县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以及“飙车”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乳道安办〔2020〕1号)要求,执行不给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措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执行范围

县中心城区各加油站。

二、具体落实措施

(一)中心城区各加油站要在加油站显要处张贴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宣传标志。

(二)中心城区各加油站要严格落实不给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工作措施;

(三)中心城区各加油站对有牌照的大排量(125CC)摩托车进行加油登记。

(四)中心城区各加油站要加强对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认真做好散装汽油销售登记,并及时将登记表格报送当地派出所备案。

(五)中心城区各加油站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的车主做好劝导。对车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我局将对中心城区各加油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强化责任倒查。违规加油行为一经查出,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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