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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看点

  1、新华社文章:决不会允许房地产调控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2、不涨价承诺到期后,我爱我家“相寓”租金一次性涨20%

  3、证监会回应5只“国家队基金”已清盘传闻:没有减持,反而有所增加

  4、外媒猜测,中国拟将车辆购置税减半

  5、印花税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1‰不变

  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

  1、新华社文章:决不会允许房地产调控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新华社文章称,种种政策表明,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不会发生改变,调控举措不是装装样子的“花拳绣腿”,“房住不炒”定位正在从各方面得到进一步落实。政策“说话”,对引导和稳定房价预期起着关键作用,把一二三线城市中房价上涨的躁动打回原形,让有些地方寄予房价“再飞一会儿”的希望迅速冰冻。

  点评:

  眼下有些观点认为,经济下行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了,这可能促使政府放松房地产调控。咱得记得,在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高层又再次强调了“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调控精神,不允许房地产调控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还是那句话,对买房用来自住的人而言,别老关注房价的短期波动,有合适的就买,犹犹豫豫的,反而可能因为以后出台的什么新政,让你错过刚需的机会,就像之前北京全面收紧公积金贷款似的,误伤了一大批。

  2、不涨价承诺到期后,我爱我家“相寓”租金一次性涨20%

  今年8月份的时候,北京的房租价格大涨曾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最终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十家租赁服务企业宣布在两个月内投放12万套(间)不涨租金房源,这才让沸沸扬扬的房租大涨问题暂时告一段落,如今两个月的时间期满。11月1日《北京商报》发布报道称,有租客反映,自己租的我爱我家“相寓”的房子续约期超出“不涨租”期限,已被告知从5700元/月调整至7000元/月,涨幅达22.8%。

  点评:

  该涨的早晚都得涨。

  我们得清楚一点,房租和房价,原本就是一对亲兄弟。没听说房价疯涨,房租还原地踏步的,这很不正常。打个比方,老张3年前花400万买了套房子,当时租金是每月3000元。现在老王花了600万买下老张的这套房,也是租出去,你觉得老王还会按每月3000块钱来收租金吗?

  既然房价这几年已经涨了这么多,房租怎么可能不涨。

  并且眼看大城市房子越来越贵,更多人只能选择租房,所以经济学上的供求关系也决定了未来大城市的房租还会继续涨。

  拓展阅读:不仅买不起房,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3、证监会回应5只“国家队基金”已清盘传闻:没有减持,反而有所增加

  10月26日,5只国家队基金全部完成3季报披露。据公告数据统计,今年3季度,5只基金的净赎回比例皆在99%左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市场传闻5只“国家队基金”已清盘:有关报道存在曲解,事实是相关机构持有的股票不但没有减持,反而有所增加。

  点评:

  先不说是减持还是增持,先得搞清楚什么是“清仓”和“清盘”。

  清仓,是指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把账户内的股票、债券等可交易品种全部卖出;

  清盘,是指基金公司或者私募产品了结收益,结算退还客户资金并注销产品。

  清仓的结果是卖掉手里的证券,而清盘最终是要注销产品,可见,报道在措辞上确实存在曲解。

  不过“国家队基金”里的钱也不是白来的,即使政府对“国家队”没有那么强烈的盈利要求,但也不能总亏钱,所以,高抛低吸摊低成本也是合情合理。

  4、外媒猜测,中国拟将车辆购置税减半

  近日,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中国发改委已经向高层建议将1.6L及以下排量的车辆购置税从10%降到5%,以重振国内市场新车销量,降低中美贸易摩擦给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

  消息一出,大众、宝马、戴姆勒、福特、吉利等上市公司股价随即上涨。

  点评:

  虽然10月初,官方已经辟谣了对2.0L及以下排量购置税减半的传闻,但外媒仍然持续地炒作购置税减半的消息,加之今年下半年车辆销售遇冷,有关部门是该想想对策出手救车市了。

  如果未来购置税减半政策正式出台,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算一算:

  一辆裸车价10万的汽车在购置税税率10%的情况下,需要缴纳10万/(1+16%)x10%=8620元的购置税。(16%为增值税)

  如果税率减半,10万的车将少缴4310元的购置税,20万的车少缴8620元、30万车少花12930元……

  真的是省了一笔钱呐,所以近期考虑买车的朋友,规划君建议大家如果不着急,可以再等等政策。

  5、印花税征求意见稿:维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1‰不变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变;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点评:

  周四消息刚发布,评论就铺天盖地了。

  但有些人的阅读理解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人家明明说的是“维持不变”,愣是给解读成“要降低印花税了”。哪儿降了?目前的税率就是1‰,征求意见稿说的是“维持不变”,不过既然不变,那征求什么呢?一脸问号( ̄. ̄)

  倒也有个利好消息,那就是把印花税的调整权限交给国务院决定了,这意味着以后股市再遇到大的波动,国务院可以一纸命令,及时作出调整。但股民还是希望直接取消印花税......

  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发声,先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又撰文指出,从维护我国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制度的科学性考虑,从有效推动以自然人为特征的市场主体制度的完善入手,从彻底解决执行难的角度出发,从维护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性着想,我国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点评:

  个人破产意味着一旦债务人被宣告破产,TA的部分债务便可取消,而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如果债权人继续讨债,可能还会受到处罚。

  老赖是不是觉得自己的春天到了?其实不然。

  因为申请破产时,破产人必须向法院披露个人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等,之后进行清算,变现后该偿还的偿还,实在不够偿还的再取消。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有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反倒是很多债权人会主动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因为可以收集对方的资产并变现,从而起到追回欠款的目的。

  不过,要真的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除了法律上的健全外,还得有一套完整的个人财产登记系统才行。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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