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刘春雷赴汉滨区院指导推进对非羁押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加强监督工作。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孝友陪同指导。汉滨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海东及部分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刘春雷一行详细了解了汉滨区院对非羁押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加强监督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对汉滨区院已对适用非羁押诉讼的21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佩戴了电子手环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当前存在的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困难给予了指导。要求,汉滨区院要坚定信心、开拓思路,确保此项创新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胡海东表示,汉滨区院将紧紧围绕全省检察机关“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思路和“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院杨春雷检察长指示精神和市院王万兴检察长工作要求,积极适用刑诉法修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加强电子监控等措施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捕后轻缓刑率探索运用,确保此项创新工作做大做强,创出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通讯员:刘青松 责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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