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坪上镇大山空村原报账员严家刚贪污公款问题

2008年9月至2013年5月,严家刚利用担任坪上镇前下寨村会计的职务便利,采取少列收入、多计支出、收不入账、重复支出、涂改单据等方式,先后侵吞公款51141.11元。2018年9月18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严家刚开除党籍处分。

二、团林镇安前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萍贪污土地补偿款等问题

2014年12月,李萍将团林镇金仁液化气站补偿给安前村的占地补偿款6万元予以侵吞。同时,李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25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萍开除党籍处分。

三、团林镇李家河崖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世春拖欠村集体承包费问题

2009年至2018年9月20日,李世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缴纳其承包的李家河崖村47.8亩的土地承包费,共计124289元。2018年10月23日,经团林镇党委会议研究,报区纪工委批准,给予李世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动真碰硬,从严从实,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扶贫惠民政策、“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关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区纪工委将加大查处力度,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行为快查严惩,决不姑息;同时加大对“蝇贪蚁腐”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强烈信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2018年11月1日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