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因为欠下370万元的货款,竟然上了“老赖”名单!3日,罗永浩被丹阳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消息迅速成为网络热搜,一时间引发热议。

罗永浩上“老赖”名单,回应称:“卖艺”还债!丹阳法院:欢迎

△视觉中国

11月3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0月3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向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颁发“限制消费令”:由于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锤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限制消费令显示,立案日期为2019年9月4日。

限制消费令还称,“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罗永浩上“老赖”名单,回应称:“卖艺”还债!丹阳法院:欢迎

罗永浩上“老赖”名单,回应称:“卖艺”还债!丹阳法院:欢迎

为此,罗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公开发长文回应称:“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 说起罗永浩,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坚硬”的标志性产品——锤子手机。

同时,还有那句有关锤子手机的豪言壮语:“给我时间,我可以让你们所崇拜的手机品牌都倒闭”。

罗永浩上“老赖”名单,回应称:“卖艺”还债!丹阳法院:欢迎

对于罗永浩的这一“坚硬”回答,发布“消费限制令”的丹阳法院如何看?

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了丹阳市法院执行局陈国鹰局长。陈局长明确表示:欢迎!

同时,他还强调警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更应给社会大众做好“诚信”的表率。陈局长告诉记者,对罗永浩发出“消费限制令”,法院是依照法律程序依法作出的裁定,而并不是基于罗永浩本人是一名社会公众人物。

并且,罗永浩只不过是法院依法发布“消费限制令”中的一人。其次,对于“老赖”罗永浩的这一表态,陈局长说法院已经注意到了。对于他的这一态度,法院肯定表示欢迎,并希望罗永浩说到做到,尽早偿还其所欠债务。

同时,希望锤子科技及罗永浩本人,与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就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早日达成执行和解,法院也好早日解除对罗先生的“消费限制令”。

陈局长强调,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讲诚信、重诚信,做诚信人,干诚信事。而作为一名社会名人,不管是罗永浩还是其他名人,法院认为,在诚信方面,他们都应该起示范效应,做讲究诚信的“带头模范”。

来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马燕 综合 观察者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罗永浩、新浪微博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