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来电或网上留言询问,北二环北路桃园桥西向东方向的“禁左标志”是不是装错了,标志朝向不对。长安交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发现果然该处“禁左标志”应该面向西面,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面向东面,民警马上将标志恢复到了原位。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了时间原因,原来是2020年3月16日15时左右,当事人王某琳因驾车违反禁令标志电子警察抓拍,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私自将长安区北二环北路桃园桥由西向东方向“禁左标志”翻转。

当事人王某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警方决定对王某琳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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