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别关注】市纪委通报:三名干部受处分!

裕安:通报二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平桥乡高皇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民兵营长李永军同志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问题。经查,李永军在担任高皇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兵营长期间,因在年度摸排应享受“雨露计划”大学生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导致4名贫困学生因漏报未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款共计10500元。2018年9月李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顺河镇圩村党支部书记石之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石之金违规将其父石某某评定为贫困户,并在其后多次贫困户动态调整中均未将该户予以清退。2018年石之金利用职权使其父石某某享受到产业扶贫奖补3700元。2018年9月石之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舒城: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舒城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县乡公路管理局局长童善平使用公款充话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以来,童善平的私人手机话费一直由县乡公路管理局缴纳,累计共9000元。

此外,2017年7月,童善平在单位报销其购买的私人物品费用1240元。2018年10月10日,童善平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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