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任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案情回顾

近日,任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李某某等6人。经查,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明知济宁某公司已向房东交纳了房屋租赁费的情况下,伙同李某某以威胁恐吓、阻挠正常经营等方式,强行收取该公司租赁费135万元并长期强拿硬要公私财物。2017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明知城区一处18亩土地归属某网络公司所有的情况下,仍伙同李某某等人强占该地块,并擅自收取租赁费、停车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链接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来源:任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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