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抽检82家游泳场所 这1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日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卫生监督员对82家游泳场所展开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游泳池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和检测,其中69家合格,13家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游泳池水余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还有个别单位池水尿素和PH值不符合卫生标准。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13家单位包括,阎良区愉琳休闲娱乐有限公司游泳池、航空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游泳培训基地、西安雁塔四季恒温游泳馆、邮电十所游泳池、豪盛时代游泳健身馆、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喜来登大酒店、陕西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赛瑞喜来登大酒店、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悦椿温泉酒店管理分公司、西安浐灞艾美酒店、陕西金地佳和置业有限公司西安管理分公司、西安体育学院、陕西七星星珲尚健身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西安世家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我市抽检82家游泳场所 这1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据悉,余氯浓度低于标准,将不能及时有效地杀灭水中的病菌,可能会对游泳者的健康产生影响;余氯浓度过高,则会对人体皮肤、粘膜产生刺激作用。余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消毒药的使用方法不科学,有些加的消毒药不足,导致池水余氯浓度偏低,有些加的消毒药过多,导致余氯浓度偏高。

池水中的尿素主要来源于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基本对人体无害。池水尿素含量超过卫生标准表明游泳池水每日补新水的量不足,需加大每日补新水量。pH值是反映水的酸碱度的一个指标,过酸和过碱环境容易对游泳者眼睛和皮肤造成刺激。游泳池水PH值不符合标准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一个是因为池水加消毒药,消毒药会造成游泳池水PH值降低,因此需要再加烧碱、小苏打等碱性物质调节。

我市抽检82家游泳场所 这1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监督其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市民在游泳时如发现卫生问题,可拨打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电话029-87283211。游泳者最好人人都能养成好习惯,游泳时戴泳镜、泳帽和耳塞,并注意卫生习惯,在进入游泳池前进行冲淋,主动通过浸脚消毒池,且绝不在泳池内便溺。

(记者 王燕 张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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