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同喜》在沁源拍摄时的拍摄现场。 本报通讯员摄

本报讯(记者周同馨 通讯员陈小燕)10月底,农村喜剧电影《同喜》在沁源完成拍摄,11月7日该剧开始后期制作。这是《沁源县鼓励支持影视剧组来沁创作拍摄优惠政策》(试行)正式推出后,首部在沁源取景拍摄的影视作品。

位于太岳山东麓的沁源县,是沁河的发源地,境内森林茂密,森林覆盖率达57.6%,居全省之首,可谓“山西最绿”。该县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拥有丰富的绿色文化、红色文化及民俗文化资源。新一届沁源县委县政府班子十分重视文化旅游的发展,提出“修路、种树、治水、兴文、尚旅”的发展新思路,并特意出台《沁源县鼓励支持影视剧组来沁创作拍摄优惠政策》(试行),对在该县拍摄的影视佳作从多个方面给予“大手笔”奖励,以财政杠杆撬动沁源县文化旅游的腾飞。

该《政策》规定,影视作品属于正面反映沁源题材、主线讲述沁源人物故事的,演出时长在1.5小时以上的,片名中突出“沁源”二字的,每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电影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首播的,每部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在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和全国知名院线首播的,每部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在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腾讯等其中一家或多家知名视频网站首播的(未在全国知名院线公映),其浏览量、点击率在1000万次以上且口碑较好,产生较好社会影响的,每部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院线和视频网站都有播出的,不重复计算奖励。电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其他时段、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和省级卫视黄金时段(20时至22时)首播的,其浏览量、点击率及口碑较好的,一次性给予每集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腾讯等其中一家或多家知名视频平台首播(未在中央电视台频道和省级卫视播出),一次性给予每集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在其他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播出的,不重复计算奖励。对于影视作品不属于正面反映沁源题材、主线讲述沁源人物故事的,但在影片中多次突出展现沁源,多次突出体现沁源标志性建筑并重点介绍沁源风土人情、自然资源、产业优势的,其出现镜头比例占整剧时长10%以上的,每部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影视作品经向省级以上影视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柏林、戛纳、威尼斯、卡罗维发利、圣塞巴斯蒂安、蒙特利尔、东京等)主要奖项的,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大奖(“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金鹰奖)的,最高奖励30万元;获得山西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最高奖励20万元。此外,《政策》还对企业单位或工作室为沁源县积极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引进的影视作品以沁源县作为主拍摄地落地拍摄的,开机连续拍摄周期不少于10天的作出了不同的奖励规定。

省电影家协会主席杨志刚先生说,如此大力度奖励影视剧拍摄的县,在全国都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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