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时起草《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对逃票、“霸座”、饮食、推销营销等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4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北京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市交通委结合北京轨道交通工作实际,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条款进行重点修订,其中扩展内容6项,新增条款6项。

原标题:坐地铁不文明行为或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4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北京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市交通委结合北京轨道交通工作实际,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条款进行重点修订,其中扩展内容6项,新增条款6项。同时起草《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对逃票、“霸座”、饮食、推销营销等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乘客守则》对“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等6项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针对地铁霸座、饮食、推销营销等新现象增加了6项条款。同时起草的《实施意见》一是对采用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四种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做出界定;二是明确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劝阻及制止、拒绝提供乘车服务、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等;三是明确补救措施,即可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

目前,《乘客守则》和《实施意见》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于5月11日前对《乘客守则》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或登录市交通委官网了解详情反馈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研提意见建议。

市交通委将适时出台《乘客守则》和《实施意见》,开展轨道交通文明乘车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文明乘车,营造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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