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至今,石嘴山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和目标考核任务,持之以恒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今年,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按照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部署要求,依托石嘴山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齐抓共管管理格局,通过不间断开展一系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4起,死亡4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05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与去年同期同比分别下降17.5%、7.62%、21.3%和12.6%。确保了广大村民生命安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成效初显。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精神,石嘴山市交警分局紧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把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职能作用,组织农村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护网,为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创新“两站两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模式过程中,石嘴山市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录入农村驾驶员44906人,农村机动车5235辆。石嘴山市交警分局将车驾管中驾驶证期满换证等7项业务权限下放到“五小所”,将驾驶证审验等4项业务权限下放到交警大队,平罗县、惠农区辖区村民就近就能办理业务。推进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交通管理职责,在全市各农村派出所设立交巡警中队,由专职副所长兼职交巡警中队长,负责辖区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组织开展“两站两员”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事故现场先期处置等6项职责。

从“礼和模式”到“生命防护工程”

石嘴山市交警分局七大队地处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涵盖6个乡镇、47个行政村、居委会,有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辖域内有两个工业园区,道路里程652.5公里,其中,109、110国道过境32.9公里;惠滨路、简滨路、迎宾大道等县道89.2公里;红礼路、下简路等乡村道路530.4公里。出村口(乡镇行政村、企业与国道交叉路口,与主要县乡道路交叉口)共计96处。

2014年以来,石嘴山市交警部门在“礼和模式”基础上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以“群众的生命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为理念,深入推进以“政府主导、部门参加、群众参与、齐抓共管”为核心,开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模式。2015年以来,辖区乡村道路交通设施改善,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特别是乡镇、村队干部从过去“配合交警干”向“是我职责主动干”转变。2015年至今,实现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目标,确保了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惠农区政府首先将三乡三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分值调整到总分的10%。有力地推动了三乡三镇自觉完成各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其次多措并举,以防为主,扎实开展农村道路基础工作。凭借“以农安通”为依托,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将47个劝导站、84名劝导员统一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农安通)中,由管理员和劝导员逐户采集信息并录入农安通系统。截至目前,录入农村驾驶员13077人,农村机动车5235辆,农村非机动车5204辆,农村无号牌机动车1927辆,农村重要交叉路口65条,安全宣传阵地117条,路检路查7569条,安全劝导工作6872条,安全宣传教育36652条,阵地宣传242条,道路隐患排查14处。由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建立源头防控体系。惠农区交通局、各乡镇交安办与交警七大队联合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8处,上报惠农区政府治理44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出村口“三件套”即反光警示柱96根,减速路拱160米,监督提示牌16块,在车流量大的出村口安装爆闪警示灯6个,反光防撞桶12个。

农村大喇叭谱出平安曲

大武口区星海镇祥河村位于石嘴山市市区南部14公里处,村域面积900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市区通往石嘴山市火车站主干道浴山潭大道横穿本村,东至包兰铁路,南至六分沟,西起沙湖大道,北起大学路。星海镇祥河村下辖四站组、八分沟组、四东组、乌兰组、四西组5个村民小组,村内分布有四站小学、幼儿园、群众活动广场,以及集市等,现有人口1638户6470人,户籍人口1254户4879人,人口数位居大武口区12个行政村第二位。

因人口居多,村内连接主干道路的出村口多,石嘴山市交警分局特勤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星海镇8个行政村首推了4个“大喇叭”宣教室示范点,通过人工播报、音频播报、手机播报的形式将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恶劣天气预报、即时路况等信息进行宣传和播报,“大喇叭”播报各类信息9865余次。为了切实发挥好农村“大喇叭”的实际作用,每个示范点确定专职“大喇叭”播报员,广播时段定在每天7:30至8:00、12:00至12:30、18:00至18:30三个时段的音频播报,开展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巡回广播,用于播报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提示及农村道路典型交通事故等信息,村内还会定期通过广播进行驾驶员、车辆违章情况通报,督促驾驶员主动消除违章,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同时,每周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20分钟的交通事故案例、农村交通安全出行常识等交通信息的广播;并对一些及时交通信息、路况信息及天气信息进行手机播报,通过多形式的播报方式使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更加广泛,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出行意识及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较少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大喇叭”播报各类信息9865余次,被广大村民称为农村地区最好听的“声音”。

在辖区设立劝导站5个,建设完成率达80%,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18人,选聘长期在村居住、品行良好、工作认真负责且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村民担任劝导员,并为劝导员配备了交通安全劝导“四件套”20套。同时,各农村大队建立了农村两站两员微信群,便于劝导员及时上报每日路况、交通警情、安全隐患等情况。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建立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将设立的劝导站和劝导员统一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由管理员和劝导员逐户采集信息并录入农安通系统。截至目前,该大队录入农村驾驶员2901人,农村机动车1068辆,农村非机动车1129辆,农村重要交叉路口8条,安全宣传阵地8条,路检路查456条,安全劝导工作673条,安全宣传教育185条,阵地宣传331条,道路隐患排查3处,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服务、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安全劝导,实现了有的放矢。

“十个一”建设延伸管理触角

近年来,平罗县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为平台,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推动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制。全县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县13个乡镇成立了由乡镇长任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派出所长任副主任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了3-5名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与乡镇安全办合署办公,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登记、提示劝导、维护稳定等职能职责,协调配合乡镇交警中队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十个一”,即一员、一户、一校、一栏、一站、一员、一室、一会、一中心、一长,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装备经费,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县、区综治部门将对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区效能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推动各乡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直至一票否决,并按综治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近年来,平罗县按照“完善路网、提档升级、舒适出行”的工作思路,采取“政府投入为主、社会集资捐赠”修路护路的方式,总投资2345万元,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7条共22公里。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平罗县共投入资金785万元,用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各乡镇共排查交通安全隐患127处,增补各类标识118块,安全警示标志、标线12处,修复标志6处,集市道路两侧修建人行道。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全县已建立“户籍”台账31829个,夯实农村机动车驾驶人基础性管理工作。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平罗县交警部门共开展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8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200余起,其中查处无证驾车180人,行政拘留164人,查处酒后驾驶35起,暂扣驾驶证35本,查处涉嫌醉酒驾驶1起。

来源:宁夏法制报

记者:李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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