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某小区19楼的一套房屋内,男子李强(化名)为了抗拒法院执行,将上半身探出窗外准备跳楼威胁法警,所幸被法警当场控制。承办法官介绍,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楚天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谁都别拦我!”“有什么事情好好说,不要激动!”4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某小区19楼的一套房屋内,男子李强(化名)为了抗拒法院执行,将上半身探出窗外准备跳楼威胁法警,所幸被法警当场控制。最终硚口区法院依法对李强给予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上演跳楼闹剧还对法警动手动脚,男子拒不腾退被拘15日

2018年,武汉市民田先生通过司法拍卖购买了武汉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但就在他准备入住时却遇到了麻烦,该房屋一直被人强占,导致田先生无法入住,田先生不得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年4月23日,硚口区法院一行根据田先生的申请,来到了江汉某小区,计划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当日上午9时30分,执行法官敲响了房门,里面无人应答。于是,法官安排跟随的锁匠准备强制开锁,谁知锁匠刚刚开始撬锁,房门竟然从里面打开了。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后,发现屋里面住着三个大人和一个小孩,法官当面向他们释明权利义务,并限定他们在半小时之内腾退房屋。几名案外人虽然不乐意,但是迫于法院的压力,还是磨磨蹭蹭地收拾起了自己的物品。

上演跳楼闹剧还对法警动手动脚,男子拒不腾退被拘15日上演跳楼闹剧还对法警动手动脚,男子拒不腾退被拘15日

一开始腾退行动还算顺利,10点半左右,腾退基本完成,可就在申请人签收房屋时,一个名叫李强的男子来到了腾退现场,与几名案外人说起了悄悄话。法警通过观察,发现几个人的神色不正常,于是悄悄靠近他们,就在法警快要来到李强身边时,李强突然跑到阳台上,拉开一扇窗户作出要跳楼的架势。

见到李强要跳楼,执行法官和几名法警迅速上前拉住李强。谁知道,站在一旁的另一名案外人赵某竟拿起阳台上的两桶水泼向法警。在此过程中,李强也一直动手反抗并击打法警。之后,法警将李强和赵某控制,并采取强制措施,将两人带回了法院。

到案后李强交代,这套房子的前房主欠了他的钱,就将房子的钥匙给了他,说将房子抵给他还债,于是自己就安排了自己的亲戚和公司员工住进了这间房子。

但是在法院的羁押室里,李强不仅拒不悔改,还拒绝在笔录上签字,最终法院决定对李强给予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承办法官介绍,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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