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常宗波 唱晓星 )近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1月起,中国全面禁止象牙制品销售,任何形式的象牙制品买卖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警方将严厉打击。为此,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顿象牙及其制品市场,严厉打击和遏制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活动。

3月9日10时,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在对位于中缅边境的勐海县打洛镇快递网点进行例行清查,当清查到李某光经营的中通快递网点时,对其从缅甸小勐拉收揽已经打包完毕准备发往省外的快递包裹进行开包检查时,从快递包裹里查获疑似象牙制品101件,其中81件疑似象牙方形毛料、1串疑似象牙珠串、6串疑似象牙手串(带黄金、玉石等配饰)、2把疑似象牙梳子、1件疑似象牙手镯、1根疑似象牙项链(1串珠子和1件方形雕饰)、2件疑似象牙手镯(小)、2根疑似象牙项链(2串珠子和2件圆形雕饰)、2串疑似象牙手珠。民警随即将李某光及其在缅甸小勐拉进行快递收揽业务的业务员李某明带至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经李某明辨认指认,其中有81件象牙方料是段某某要求寄往省外的包裹之一。

经鉴定,其中99件共5200克为象牙制品。

3月10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先后将李某光、李某明、段某某等3名涉案人员抓获并刑事拘留。

8月6日,李某光、李某明、段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被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移交审查起诉。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提醒广大文玩爱好者,在购买工艺品时一定要注意甄别,拒绝购买珍稀野生动物制品,杜绝此类非法交易温床。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如看到有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违法行为,应立即向森林公安提供线索。

法律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按情节轻重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将按情节轻重处以五年以下,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