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邻里邻外住着,难免会有些琐事冲突,处理得好,万事大吉,处理不当就会加大事情严重度,甚至引发进一步冲突。这样的结果对邻里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虽不说成仇人,但这低头不见抬头,难免会有些尴尬不是。下面这对杭州卖早餐同行,就是因为小狗不懂事,双方大打出手,这不狗主人被打进了医院。

谭大姐在杭州经营一家早餐店,离她的早餐店10米远的地方,还有另一家早餐店,因为都是卖早餐的两家在生意上难免有些冲突,平日里关系一般。在今年7月的一天,谭大姐正常在店里忙活,晚上的时候对方早餐店老板过来质问,声称谭大姐家里的狗叼走了他女儿放在门口的裤子。谭大姐说自己不知道此事,可是对方老板说自己看到了,不过谭大姐没有承认。

再后来对方来了三女一男,一上去就有人打了谭大姐一拳,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由于事情比较突然,谭大姐比较吃亏,被对方几人包围着打。事后,谭大姐报了警,从现场监控来看,却是发生了纠纷,由于角度不清民警只能确定双方起来冲突。谭大姐事后住进了医院,要求对方赔偿3万,民警也出面给予了调解,可对方店老板不愿意接受,由于双方意见没统一,赔偿的事就被一直耽搁着。

那么对方早餐店为什么突然动手打人呢?其实这件事的确是有原因的。记者随后来到对方店铺了解,刘老板承认确实打了几拳。刘老板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女儿,当天刘老板将女儿尿湿的裤子放在门口,想等到回家的时候带回去洗。可是后来这条裤子却找不到了,刘老板家人找了一上午也没找到,不料傍晚时候刘老板家人看到谭大姐往外倒垃圾,他们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那条裤子。

刘老板推测是谭大姐家里的狗叼走了裤子,但是谭大姐却将裤子给扔进了垃圾桶。刘老板说“狗不懂事,人比狗更不懂事,既然发现是我家孩子的裤子,你扔到我门口不行吗?干嘛扔进垃圾桶呢?”对此,谭大姐说,“狗毕竟不懂事,而自己也以为那是块抹布,所以就给扔了,也没有故意而为之。”

可是刘老板觉得,当天晚上自己上门询问,谭大姐却不愿承认,双方在发生口角之后才发生了冲突,扭打了起来。冲突发生后,谭大姐住了四天医院,说医药费花了6000元,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受的都是内伤,担心软组织受伤严重。后来谭大姐将赔偿金额降到了1万5,不过刘老板扔不同意,他表示最多赔五千,“她要是一直到医院看,我还能认吗?”赔偿的事情双方仍然没有谈拢,警方也表示他们会继续调解。

事情的整个过程并不复杂,起因是由于一条不懂事的小狗,狗虽然不懂事,但是作为狗主人有一定的监管职责,没有把狗看管好。擅自把别人的东西扔进垃圾桶是不是要经过人家的同意呢?而刘老板这边也有点冲动了,打人始终是不可取的,即便对方做得不对,也应该用最合理的途径处理,拳头解决不了所有事情。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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