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战时状态、特事特办的要求,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特别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9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现将获奖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4月15日18:00前向市科技局成果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获奖单位和获奖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