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付酬、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有少数无良老板却为一己之私,拒不支付工人工资,逃避法律责任,不仅落下骂名,更要受到法律制裁。

犯罪嫌疑人苏某夏(男,48岁,宿迁洋河镇人)在无承建资质的情况下,从江苏东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临河镇临都国际花园承建商手中承建该项目的木工工程,该苏在具有支付条件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至今拖欠近3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60余万元。

活该!宿迁一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被刑拘!

2018年11月30日,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项目开发商及承建商将部分房子折抵给苏某夏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苏某夏挪作他用,仍以承建商没有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配合处理,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活该!宿迁一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被刑拘!

犯罪嫌疑人苏某夏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其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2月6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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