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2月10日,惠州男子张某贵急着用钱,竟然想出自导自演抢劫案,来侵吞公司的6200元公款。没曾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12月10日15时许,惠城区公安分局接110报称,报案人张某贵刚刚在惠城区江北交通大厦旁树林内准备小便,突然被他人拿不明物体砸破头部,并被抢走钱包内的8000多元现金逃逸,现其头部受伤。惠城区公安分局接报后立即启动“两抢警情处置工作机制”,并指派江北派出所和便衣大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为侵吞6200元公款,惠州男子自导自演抢劫案!被追问时露马脚

民警向报案人张某贵详细了解了案发情况。报案人称:嫌疑人人数、体貌特征、逃跑方向均不清楚,听完陈诉后民警结合现场情况展开调查,在查看所有监控视频后均无发现有嫌疑人的踪迹。

民警再次对张某贵进行询问,发现其在二次陈诉过程中存在多处矛盾很不符合常理的情况:报警称其要小便,现场说是要大便;视频发现其解手前在树林外徘徊; 身上没有携带卫生纸; 除现金被抢外,手机等其他物品没有损失; 受伤部位为左侧额头,与被袭击现场情况不符;正面袭击怎么没有看清嫌疑人体貌特征等情况 。面对民警对其追问,最终,张某贵承认这出“暴力抢劫案件”完全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

王警官称:“张某贵2018年12月10日受公司的委托来到惠州惠城区办理交通违章。当日约14时许,乘坐的士到交通大厦准备缴纳违章罚款,因为最近急用钱想自导自演一出抢劫案将公司公款6200元据为己有。在行自交通大厦旁边的树林处便捡起一块石头往自己的左侧额头部位敲击了两下,接着拿起自己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贵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对他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 郭秋成 通讯员黄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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