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钟某琴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钟某琴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钟某琴随车携带了安全头盔,但事发时并未佩戴。舒某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舒某峰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事发时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并未佩戴好,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2019年10月8日

缙云壶镇宫前村

01

朱某英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装载机发生事故,朱某英因颅脑损伤死亡,事发时其未佩戴安全头盔。

2019年10月11日

缙云县平黄线22km170m路段

02

舒某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舒某峰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事发时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并未佩戴好,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2019年10月18日

丽浦线29KM150M路段

03

钟某琴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钟某琴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钟某琴随车携带了安全头盔,但事发时并未佩戴。

这样的事故远远不止这三例……10月至今,我市又发生16起涉及驾乘二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死亡16人;其中因颅脑损伤死亡的就有10人,占此类事故死亡人数的62.5%。与以往相比,颅脑损伤致死的比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仍然高达10人!而原本,他们的结果很有可能不会是生命的终结,只要他们当时做好一件事——相(戴)信(好)大(安)家(全)都(头)知(盔)道。更进一步的话,如果大家都能做到守法出行、安全交通,这16起悲剧应该一个都不会发生。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一再在我们身边上演,11月15日起,丽水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2.0版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

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包括未佩戴好安全头盔和佩戴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头盔);

2.违反规定载人;

3.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

4.其他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整治措施

以“零容忍”的态度常态化开展秩序整治,严厉查处相关车辆重点交通违法。

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提高处罚金额,一律处罚20元;涉及机动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拘留的一律拘留。

快递运输车辆非现场违法数据录入数据库,定期收集汇总,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查处。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生命是以交通事故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相信上面这16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做到守法出行、安全出行,至少至少,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记得戴好安全头盔!如果还是有人毫不在意,任意交通的,丽水交警必将严查!严处!严罚!我们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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