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被执行人近在眼前,法院为什么还不帮自己执行?你的案子可能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什么是执行不能?执行不能的案件如何处理和防范?

很多申请执行人都会认为,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很快地从被执行人那里帮自己追回财产损失。自己可以理解被执行人作为“老赖”窜逃法院需要一些时间去找,但是为什么被执行人就在眼前哪都没去,法院就是不能帮自己讨回公道呢?在这里,就需要解开一个误解,法院并不是万能的,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什么是执行不能案件?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诉讼执行难是法院不作为?执行不能≠执行不力

“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比如小张将小王打伤,法院判处小张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小王3万元,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无法查到小张监外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此案就属于执行不能案件。简单地说,执行不能是由于客观原因案件根本无法按照执行依据执行到位。

诉讼执行难是法院不作为?执行不能≠执行不力

一、执行不能案件如何处理?

1、终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况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宣告破产的;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明确地告诉大家,案件进入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还会管!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3、司法救助。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诉讼执行难是法院不作为?执行不能≠执行不力

二、如何防范案件进入执行不能?

1、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

2、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

3、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将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4、当事人也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