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

出庭支持二审抗诉案件

通过办案提升监督能力

今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以及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提出的“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的工作要求,河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这一中心,通过出庭办案,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的优化升级。

近日,该局就办理的一起发生在监管场所、涉嫌监管人员犯罪的上诉、抗诉案件,派员出庭履行法律职责。此案系多年来该局直接出庭办理的第一起抗诉案件。受理该案件后,省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该局以出庭办案为契机,加强案件证据研究,提升办案水平,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仔细审查案卷,逐一提讯被告人,认真研究出庭预案,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积极制定应对策略,力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庭审中,该局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同时,还组织本局干警全程旁听庭审,对抗辩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庭审结束后,该局又就办案情况进行讨论总结,探讨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其作为实战练兵、学习观摩、提高业务素能的一次重要实践。

此次出庭办案,该局将监督理念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始终,就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认真研究每个办案细节,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既打磨了案件质量,又在办案中使业务能力得以锻炼提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