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参加聚会为什么要带个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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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谢熊猫君

如何正确的参加陌生聚会?

买个菠萝带去(ノ^_^)ノ

不准笑,说正经的呢。

根据「拉鲁斯美食大全 - Larousse Gastronomique」记载,菠萝最早由哥伦布(没错,就是那个横渡大西洋到达美洲的哥伦布)于 15 世纪在瓜德罗普发现。

菠萝原产于南美洲,由巴西人传到了中美洲,玛雅人和阿兹台克人也有种植。之后,菠萝经过哥伦布之手,传入英格兰,然后经由英格兰传入法国,然后才传播到了欧洲大陆。哥伦布之后过了将近四百年,菠萝才由西班牙人带到了亚洲的菲律宾。

菠萝是第一个从美洲被带去欧洲的凤梨科植物,一开始的种植十分不顺利,哥伦布之后,过了两百来年,直到十七世纪末才由荷兰人在暖房里成功种植,这成为后来欧洲菠萝种植的基础方法。即使如此,菠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非常稀有的。

多稀有呢?1675 年的时候英国国王查理二世收到了一个菠萝做礼物,然后专门跟它拍了个自拍,上传了朋友圈。

那个时代的航海家,如果出海能带回菠萝,那可是很了不起的。渐渐的,建筑设计也开始加入「菠萝元素」,很多你到现在还能看到 。

去白金汉宫参观的时候还能看到当年皇室用的菠萝纹刀叉,价值不菲。

事实上直到今日,英国女王摆国宴接待外国领导人的时候,桌上还要摆几个菠萝。

在菠萝很稀有的年代,菠萝是有钱人家用来显示自己的财力和社会地位的重要物件。如果去别人家参加晚宴,一进门看到桌上摆一个菠萝,那对于客人来说是莫大的荣幸——要搞到这么个东西,劳神伤财,可见主人家对客人非常上心。

如果晚宴过后主人家把菠萝切了给大家吃了,那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主人家绝对是大富大贵。这个感觉,就好像现在物质生活丰富了,一线城市月入几万的人不少,你可能觉得高档餐厅吃个饭吃掉一天工资也还能接受,但是如果让你吃个饭后水果吃掉一个月工资,你吃得下?

要知道,很多的菠萝摆在桌上待客后是不吃掉的,因为很多菠萝是租来的——没错,因为当时菠萝太昂贵和稀有,一般人家根本消费不起,所以出现了菠萝租赁业务,主人家办晚宴之前去店里租个菠萝在桌上摆着,客人走后还要还回去的。

所以,下次去参加聚会的时候买个菠萝带过去吧。

注:机智的读者读到这里应该看出来了,我不是真的让你买个菠萝带过去,你要带的是「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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