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郑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专案》《郑州市渣土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会议要求,通过强化工地源头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构建渣土车监控体系,加大联合执法,治理违法违规运输,畅通消纳渠道,严厉打击随意倾倒,确保运输车辆有资质、全密闭、无遗撒、可监控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源头核准制度化、清运管理标准化、联合执法常态化、消纳处置资源化、闭合管理智能化,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监管体系。对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城管部门对清运公司实行顶格处罚5万元,移交市控尘办,对未能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所在乡(镇、办)财政扣款50万元。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举行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会,近期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治理渣土车违法违规运输问题,严厉打击随意倾倒渣土现象,对清运公司实行顶格处罚。

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监管体系

根据《郑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专案》《郑州市渣土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会议要求,通过强化工地源头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构建渣土车监控体系,加大联合执法,治理违法违规运输,畅通消纳渠道,严厉打击随意倾倒,确保运输车辆有资质、全密闭、无遗撒、可监控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源头核准制度化、清运管理标准化、联合执法常态化、消纳处置资源化、闭合管理智能化,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监管体系。

清运公司使用“黑渣土车”首次停业、第二次取消资质

按照“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城管部门对于使用“黑渣土车”(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车辆)的清运公司,第一次停业整顿,第二次取消公司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资质。

对于使用“黑渣土车”的工地,移交市控尘办并对所在乡(镇、办)财政扣款50万元,对工地监管部门、乡(镇、办)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城管部门对清运公司实行顶格处罚5万元,移交市控尘办,对未能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所在乡(镇、办)财政扣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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