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25岁的男子想白嫖,找到一名应召女子后,亮出背包中的刀柄,恫吓女子与其嘿咻,不但拒戴安全套,还要求女子“像男女朋友一样”。男子被抓后辩称:“女上男下不算强迫”,昨天,新北地方法院依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判处这名男子7年半徒刑。

台媒报道,判决书指出,今年2月20日,谢姓男子通过应召站成员媒介(居间介绍),约好在新北市新庄区一间旅馆与应召女子以9000元新台币进行性交易,女子依约前往,进房后先跟谢要钱。谢声称没带钱,下楼取款,返回旅馆房间后,仍表明没钱支付,女子不愿与谢性交易,打算离去却被阻挡,女子乘机拨打LINE的语音电话联络应召站人员,让应召站人员听闻她与谢的对话。

新北地方法院

谢在房内向女子表示身上有刀,并伸手进入随身背包,露出背包内水果刀的刀柄恫吓女子,女子哭泣求情:“不要这样,我也是家境不好才做这行”,谢置之不理,命女子脱去衣物与其“嘿咻”,还要求女子“坐上来”,应召站人员察觉有异,拨打电话通知旅馆柜台人员报警,谢则在开门后趁机逃逸。

审理时,谢辩称:“我只是说我有刀,但并没有带刀。”且后来两人性行为姿势是“女上男下”,他不觉得这算是强制,因为强制的话,应该是他在上。而且,过程中女子并没有反抗,整件事是女子捏造的,她只是想设计陷害他,他愿以20万元新台币与女子和解,足以支付她2年的房租。

由于谢在法庭及在警方面前的供述不一,法官不采信供词,加上女子不愿与其和解,认为谢可能会故技重施,法官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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