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副厅级)因迷恋炒股,利用自己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及副市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疯狂敛财近4200万元,将犯罪所得都用于买股票,最终因为听信所谓的“内幕消息”,全仓被套牢。被套牢的不只是股票,还有自己的人生。

庭审现场,来源:网络

“集资”收高息激活私欲

1962年出生的林康,丽水市本地人。林康出生于干部家庭,由于历史原因,他的童年吃了不少苦。1980年,18岁的林康念完高中便步入社会,成为丽水青田县新华书店职工。第二年,林康又通过自学考上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因表现出色,他在学校还入了党。毕业后,林康被分配到丽水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工作。由于懂得珍惜工作机会,积极上进,林康很快得到同事的认可和组织的信任,在地区文化局工作的10年,林康官至办公室主任。1993年,林康调任丽水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97年的林康就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1998年升任丽水地区招商局副局长,并兼任协作办副主任。林康可谓出道早、起步顺、进步快。

2001年,是林康仕途的转折点,他被调到松阳县工作,先后任常务副县长、副书记、县长等职,历时10年8个月。这个时期,丽水市民间投资开始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身处其中,林康的思想认识渐渐发生了转变,慢慢地认同“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等庸俗化的价值观。

2003年开始,林康先后参与了茶叶商宋某在江西吉安某项目的集资、房地产老板钟某在江西铅山某项目的集资、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在云南某房地产项目的集资。本金从起初的20万元增至70万元,再到400万元。这些所谓的“集资”,有的年利率30%,甚至高达50%,有的在本息付清数年之后,老板还以补贴为名给林康送上巨额“红利”。

经梳理发现,林康参与的集资都有一个共同点——项目不在其工作辖区内。林康以为这样就可安全无虞。然而,这不过是自欺欺人。集资项目虽不在松阳县内,可上述这些老板都是从松阳走出去的企业家,他们在县内都还有实业和亲朋好友,完全可以间接寻求帮助和支持,本质上脱离不了利益交换。集资人纪某直言:“我们的高息不会白付的。”事后办案机关查明,作为对高额“利息”的回报,林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宋某在茶叶市场经营管理方面、帮助钟某在获得拆迁补偿方面、帮助纪某在松阳酒店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林康参加“集资”谋高息,偏离了党政干部的人生方向,也“激活”了私欲。

庭审现场,来源:网络

敛财数千万元被套入“股市”

仕途的发展让林康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同时他对金钱变得愈发迷恋。在松阳县履职的最后几年,林康迷上炒股,期待在股市中发财。

他在庭审时自述,刚炒股时自己只是小投入,资金量不大。真正进行较大投入是在2011年底,此时,他已升任丽水市景宁县委书记。在景宁,林康结识了一名“新朋友”——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齐某头脑活络,林康对他很是赞赏。二人经常聚在一起,成了“铁哥们”。根据法院判决,林康受贿总金额中约四分之三都来自这个“朋友”,齐某成为林康的最大“金主”。齐某不仅激起林康强烈的敛财欲望,还为他炒股提供了大额资金来源。

初到景宁时,林康在表面上不得不修饰一下自我,装出一副严格要求自己的样子。他心里明白,自己作为地方一把手,大家都在关注他的一言一行。但是到了2013年初,由于曾帮助齐某及其舅舅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齐某不断向林康鼓吹这几年房地产项目市场好、需求旺、利润高,是投资的好机会。渐渐地,林康心态起了变化,向往钱财的冲动愈发强烈起来。

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购房为名向齐某提出“借钱”。齐某答应得非常爽快。当时林康忐忑地将小姨子、儿子、远房亲戚的账户提供给齐某,齐某很快打了300万元到这3个账户中。据介绍,林康第一次收受齐某300万元贿赂时“取舍艰难,不拿失落,想拿又怕烫手”,他怀着复杂的心情收下。从此,林开始走上疯狂敛财的不归路。

后来,齐某表示自己看准了景宁某广场项目,“这项目要是被我拿下赚了钱,我送你4000万元。”林康听后吃了一惊,他跟齐某直言不要那么多,有2000万元养老就够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3000万元上达成共识。

2013年10月,齐某盯上的景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正式进入招投标程序,齐某再次向林康表达了急切想参与开发的愿望,并请林出面帮忙。2014年,齐某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广场项目的运作主体,提出送给林康1000万元干股。见钱发晕的林康决定铤而走险。其后,林康亲自出面给相关单位打招呼,为齐某拿下该项目创造便利条件。在林康的干预下,齐某顺利拿到了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开发建成,预售非常火爆。2017年8月,齐某又到林康家中给他送上400万元以表示酬谢。

这些年来,林康敛财最直接的原因和动力就是炒股。他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基本都进了股市。早些年,他谨慎操作,盈亏基本持平。但到了2017年底和2018年,林康听信了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轻信买入,一买就被套,被套又想翻身,然后越陷越深。

庭审现场,来源:网络

心生恐惧 对抗调查

“他受贿自有一套逻辑。”办案人员披露,林康认为这些项目都是公开公平竞争的,自己没有为投资者输送利益,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项目建设中自己也是为投资者做了应有服务的。就这样,他一边不安害怕,一边又使劲说服自己,从顾虑重重、战战兢兢,发展到后来肆无忌惮,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当2016年、2017年,浙江省纪委两次委托丽水市委主要领导对林康谈话函询后,林感觉到组织可能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他一边在组织面前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另一边加紧“未雨绸缪”,多次与齐某、纪某等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组织调查时统一口径,隐瞒、掩饰有关经济问题。在得知涉案人员纪某已被浙江省监委留置调查之后,林康慌了手脚,连忙将控制使用的相关银行卡、身份证及涉案贵重物品等装盒打包,转移至亲友家中藏匿,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2016年林康从景宁县委书记职务上调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官至副厅;一年后,又升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丽水市的6名副市长中,林康排名第三位。2018年12月29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林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庭审现场,来源:网络

厅官悔恨人生被判14年

林康用敛财得来的钱大肆炒股,祈求暴富,然而事与愿违,不只是他的钱被股票套住,还“套”住了他奋斗大半辈子的人生。

2019年6月林康被浙江省纪委“双开”。

留置期间林康反思,当时他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许多靠政治关系获得的违法收入均投进了股市。从小打小闹到借钱千万炒股,好的时候仅仅盈亏持平,差的时候就连听信“内幕消息”都能亏损千万,而且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在看守所里林康坦承:“如今我的几个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我这几年集资和受贿收入基本都投在股市里。这几年瞎折腾,最后是人财两空,唯一‘赚’的就是接下去的牢狱之灾。不仅毁了自己,也害了家庭,真是悔不当初!”

2019年10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林康受贿一案。被告人林康被控受贿人民币4196万余元。爱算账的林康,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声音低沉,他给自己算了一笔总账:“我是政治账、社会账、经济账,账账方尽,只有背上重重的枷锁去救赎失落的灵魂!”林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11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林康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林康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土地拆迁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林康多次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96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林康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

(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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