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在KTV聚会喝酒,

对服务不满便殴打KTV员工,

派出所民警欲将其传唤至所里调查时,

竟也遭挥拳甚至被咬,

大田一男子为其一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对该起妨害公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网络配图

2018年4月的一天晚上,

周某与朋友在KTV唱歌、喝酒,

期间周某不满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遂与KTV经理林某发生了争执,

周某用脚踢了林某,后吵闹不愿离开,

KTV工作人员遂报警。

次日零时许,

大田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卓某等人赶到现场,

了解情况后向周某出示警官证,

并对其进行了劝阻,

但周某不顾现场民警的劝阻仍继续殴打林某。

网络图片

民警卓某再次出示警官证

并告知周某称其已经违法,

并口头传唤其接受调查,

但周某不予配合,仍继续吵闹反抗,

后民警对周某进行强制控制时遭到其

用脚踢、咬手背等暴力袭击和辱骂。

周某于当日被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并约束至酒醒。

到案后,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

周某采用暴力手段,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应从重处罚,

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可以从轻处罚,

遂依法判处周某拘役五个月。

酒后冲动闹事的事情屡见不鲜,

人在酒精麻醉作用下,

往往表现得盲目、易怒、冲动而不计后果,

因琐事闹事,酒醒后却是追悔莫及,

最后受到法律制裁才幡然悔悟。

来源:大田县人民法院:刘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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