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本应自觉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坚决抵制来自非法渠道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仁化男子利欲熏心,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逾越法律红线!

韶关仁化三男子趁晚稻收割和大量候鸟南迁之机,在利益的驱使下来到稻田架设捕鸟网捕捉野生鸟类,并拿到市场公然贩卖,日前,正当这三人又一次在市场贩卖野生鸟类时被仁化森林公安民警一举拿下,现场收缴猫头鹰、毛鸡、白面鸡等野生鸟类一批。

11月4日,森林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时常在县城第二农贸市场内贩卖野生鸟类,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击,对该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当场带回涉案人员3人及依法收缴野生鸟类猫头鹰1只(学名鸺鹠,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鸡1只(学名褐翅鸦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面鸡2只(学名白胸苦鹗鸟,省三有保护动物)、野鸡2只(学名稚鸡,省三有保护动物)。

经查,原来涉案三人系仁化县某乡镇村民钟某、刘某及朱某,这三人见眼下正值晚稻收割和大量的候鸟南迁时节,野生鸟类频频出现在田野找食,遂起谋利之心在稻田边架设捕鸟网非法猎捕珍贵野生鸟类。

钟某、刘某及朱某三人的行为已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分别涉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

目前,上述三人已被仁化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每个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爱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